尊敬的用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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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運營的通知》(發改法規[2014]1925號),我平臺收費對象為使用平臺開展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投標人(供應商),但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采購項目,平臺一直執行優惠期政策,隨著“互聯網+”招標采購市場規律的發展變化,經調研決定,自2022年4月1日起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優惠期正式結束,將全面執行統一的平臺交易服務費標準。
一、服務范圍
投標人注冊成功后可免費享受基本信息服務,若參與平臺交易項目,則應支付平臺交易服務費,享有使用平臺全流程功能服務。
二、生效時間
新收費標準適用于2022年4月1日以后立項建檔的項目標段(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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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招聯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3月28日